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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

  • 貯存容器應使用HDPE,容積為20公升之方型容器。

  • 貯存容器應載至總容量80%為宜,切勿裝滿,尤其是廢溶劑需預留氣體揮發之空間。
  • 廢液存放時,下方應有防漏盤(材質與尺寸法令並無規定,但應為耐腐蝕材質可供承接之容器、容量亦需足夠承接可能洩漏之廢液,例如:不鏽鋼鋼盤、PVC盤…)。

  • 確實填寫、張貼分類標籤(填寫範例如下)。

 

貯存及收取時間

  • 廢液貯存:實驗室自行分類暫存。

  • 廢液收取時間/地點:每月第一、三週的星期三早上至環安衛中心填寫廢液量、索取廢液分類標籤,當天下午2:50~3:10將廢液送至風雨球場後方貨櫃屋。

 

實驗廢液分類標準

有機廢液類

含鹵素類(A)

  • 溶劑含有脂肪族鹵素類化合物:如氯化甲烷、氯仿、二氯甲烷、四氯化碳、及甲基碘等廢溶劑等。
  • 溶劑含芳香族鹵素類化合物:如氯苯、苯甲氯等。

不含鹵素類(B)

溶劑不含脂肪族鹵素類化合物或芳香族鹵素類化合物:如乙腈、丙酮、正己烷等。

無機廢液類

酸性廢液(F)

該廢液含有酸。

(酸性溶液pH 2.0~7.0)

鹼性廢液(G)

該廢液含有鹼。

(鹼性溶液pH 7.0~12.5)

含重金屬廢液(H)

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

廢液含有任一類之重金屬,如:鐵、鈷、銅、錳、鉻、鉛、鎵、鈦、鍺、錫、鋁、鎂、鎳、鋅、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