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主任 莊正利 教授
職業安全衛生學系教授兼任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4-3609-8021
e-mail:luke@csmu.edu.tw
業務範圍:中心業務之督導與推動
輻射防護管理 劉文虎 先生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4-3609-8022
e-mail:andy@csmu.edu.tw
業務範圍:
1.申報密封放射性物質動態
2.申報許可類輻射源年度偵測證明
3.執行輻射源使用現況之查核
4.執行放射性物質之擦拭測試
5.申報含放射性物質廢氣或廢水之排放紀錄
6.辦理許可類輻射源換照
7.執行登記類輻射源輻射安全測試
8.執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操作與管理
9.執行放射性實驗室門禁管理
10.辦理放射性實驗室儀器操作教學
11.執行輻射作業場所及其四周環境偵測作業
12.執行放射性物質訂購與接收
13.執行輻射作業直接監督
14.辦理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進口執照申請
15.執行人員體外輻射劑量佩章換發作業
16.執行輻射工作人員評估
17.辦理輻射工作人員體檢
18.辦理輻防委員會例行會議
19.執行輻射防護會議決議改善事項
20.辦理輻射工作人員教育訓練
21.製作放射性物質帳料報表
22.執行輻射安全評估
23.申報非密封放射性物質作業場所年度偵測證明
24.擬定輻防計畫修訂
25.執行輻射作業自主檢查紀錄表
26.執行輻射汙染偵檢器校正
27.執行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輻射安全檢查
28.執行輻射汙染除污
29.擬定游離輻射安全作業守則修訂
30.擬定放射性物質作業場所火災處理程序修訂
31.執行主管機關對本校輻防業務稽核
32.執行全校放射性儀器設備相關採購評估
33.承辦輻射防護相關來文
職業安全管理 詹明杰 先生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4-3609-8024
e-mail:jie@csmu.edu.tw
業務範圍:
1.建立本校安全衛生職災防止計畫及自動檢查計劃
2.協助實驗(研究)室安全衛生管理及自動檢查制度建立
3.協助實驗(研究)室危險物與有害物之標示建立
4.協助實驗室災害診斷分析與危害查核預防
5.督導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及檢查
6.指導各單位實施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
7.辦理危險物與有害物通識教育
8.辦理研究生暨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測驗
9.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及測定(自評)
10.承攬管理及變更管理事項
11.申報每月無災害工時,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及緊急事故通報
12.教育部安全衛生補助計畫申請、執行與結案
13.辦理環境與安全衛生委員會召開會議相關事宜
14.辦理環境與安全衛生委員會決議事項
15.校內安全衛生法規擬(修)訂
16.緊急應變櫃防護器材採購與更新
17.本中心年度預算編列與彙整
19.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運用及各項宣傳活動辦理
20.承辦職安相關來文
21.公務信箱行政事務處理與回覆
22.協助環保及緊急應變業務辦理
23.本中心網頁更新維護
24.臨時交辦事項
環境保護業務 謝怡婷 小姐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4-3609-8023
e-mail:qwe0411@csmu.edu.tw
業務範圍:
1.辦理節約能源宣導及教育訓練業務執行
2.辦理毒性暨關注化學物質委員會會議召開事宜
3.辦理毒性暨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紀錄之管理及申報
4.協助中區毒災中心各項演習及教育訓練
5.辦理毒性暨關注化學物質新增使用向環保局申請使用許可
6.審查毒性暨關注化學物質請購最低管制量
7.辦理毒性暨關注化學物質廢棄申報及處理
8.辦理事業有害廢棄物委託清運及處理
9.辦理每月事業廢棄物統計量及網路申報
10.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異動申請
11.協助環境與安全衛生委員會召開會議相關事宜
12.推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及減廢工作
13.實施環保教育宣導活動業務
14.辦理環境保護教育訓練
15.各項環保業務量化統計、上網、申報及改善業務
16.中心環保相關年度預算編列
17.全校飲用水安全衛生管理業務,飲水機水質檢驗
18.每年度環安週活動規劃
19.承辦環保相關來文
20.協助經濟部甲類先驅化學品管理來文處理
21.協助職安及緊急應變業務處理
22.校內助學生選用相關行政處理
23.臨時交辦事項
勞工健康服務 江佩諭 護理師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4-3609-8892
e-mail:minnie@csmu.edu.tw
業務範圍:
1.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保存
2.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3.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4.辦理未滿十八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勞工與職業健康相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5.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6.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劃及實施
7.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8.定期向雇主報告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9.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