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
Menu
English
回首頁
學校首頁
網站管理
網站地圖
Menu
中心簡介
關於本中心
業務職掌
Q&A
政策、守則、聲明
環境安全衛生政策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職場不法侵害聲明
安全衛生
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承攬商勞工安全衛生
教育訓練
勞僱型安全衛生訓練
安全衛生研習營
環境保護
健康管理
教職員健檢
新進員工體檢須知
勞工健康服務
預防保健
實驗場所
化學專區
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
機械設備自動檢查表
廢棄物清運
生物醫療廢棄物
實驗廢液
化學品空瓶
廢棄化學品
輻射防護
檔案下載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健康管理
新進員工體檢須知
【教職員工】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之規定,雇主僱用勞工時,應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該檢查若
未逾
第17條規定之定期檢查期限,經勞工提出證明者
得免實施
。該定期檢查期限為:未滿40歲者,每5年1次;年滿40歲未滿65歲者,每3年1次;年滿65歲以上者,每年1次。
新教職員工需於
報到日前或於當日
,
繳交符合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至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誠愛樓1樓),請檢視檢查報告項目是否符合規定項目,缺少項目請於報到前完成檢查。
請自行前往本校附設醫院大慶院區或其他
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
,完成檢查。
檢查項目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九」公告之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
身體各系統部位之身體檢查及問診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 (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中山附醫健康檢查注意事項:
請空腹6-8小時,需攜帶身分證、健保卡、
不需掛號,直接受檢
。
檢查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
檢查地點:健康管理中心(核醫大樓3樓)
費用:1,350元
健檢中心聯絡電話 04-2473-9595分機32017、32018
如有任何新進人員體格檢查問題,請聯繫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護理師04-36098892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