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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
新進員工體檢須知
【計畫人員】
定義:包含研究助理、專/兼任助理、臨時工聘任等。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之規定,計畫人員
聘任期間達6個月(含)以上
,到職前應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註:40歲以下可繳交5年內健檢報告;40-65歲可繳交3年內健檢報告;65以上繳交1年內健檢報告)
計畫人員需於〈總務會計整合管理系統-計畫人員管理系統〉
申請時
,
先繳交紙本
「
體格檢查報告」至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誠愛樓1樓),
繳交後方可通過審核
。請檢視檢查報告項目是否符合規定項目,缺少項目將不予以通過。
請自行前往本校附設醫院大慶院區或其他
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
,完成檢查。
檢查項目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九」公告之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
身體各系統部位之身體檢查及問診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 (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中山附醫健康檢查注意事項:
請空腹6-8小時,需攜帶身分證、健保卡、
不需掛號,直接受檢
。
檢查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
檢查地點:健康管理中心(核醫大樓3樓)
費用:1,350元
健檢中心聯絡電話 04-2473-9595分機32017、32018
如有任何新進人員體格檢查問題,請聯繫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護理師04-3609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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