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醫學大學 生物安全委員會
CSMU Institutional Biosafety Committee
管理編制
本會管理組織,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主任委員一名由校長或副校長兼任。
二、本會成員五至九名,除研發長、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主任委員就本校使用感染性生物材料實驗室或保存場所主管、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或其他具備相關專業知識人員聘兼之。
三、本會下置總幹事一名,承主任委員之命襄理會務,由主任委員就本會委員中遴選聘兼之;執行祕書一名,負責本校生物安全管理行政事務,由主任委員指派本校具生物相關專長或技術之人員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