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9日會議討論,決議自明(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擴大新冠疫苗公費對象為「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以提升民眾免疫保護力,降低感染後併發重症及死亡風險。 疾管署提醒,目前仍處呼吸道疾病流行季節,且國內外新冠疫情未間斷,請民眾儘早前往合約院所接種,減少感染及相關併發症發生風險。另外,可先透過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網頁查詢鄰近合約院所,再電洽院所詢問預約,以確保可施打到疫苗且節省排隊等候時間。